扬州工学院的前身扬州工业学校,是在扬州中学工科基础上创建的一所中等专科学校。校址位于当时的市区西南三元桥(今扬州大学江阳路北校区),占地面积约321亩。
1952年7月,苏北行政公署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决定,将扬州中学工科的土建、机械、电机三个专业二年级,水利专业三年级学生,共计411人,全部专业教师、部分基础课程教师等调整到扬州工业学校。同时,苏北行政公署教育处又从苏北地区各中学抽调近50名教师来校任教。
建校之初,苏北区党委和苏北行政公署任命郭建兼任扬州工业学校校长。1952年11月8日,郭建卸去扬州工业学校校长职务,苏北行政公署委派张渤如到校任校长。同时,苏北区党委直属机关党委会批准张渤如任扬州工业学校党支部书记。
1952年11月14日,扬州工业学校借用扬州中学“树人堂”,举行开学典礼。开学时,全校学生共有1607人。学校设水利、土木、机械、电机和化工五个专业。在校学生数在苏北地区位居前列。
1953年9月,江苏省教育厅与第二机械工业部商定,扬州工业学校调整归属二机部领导,明确了为国防工业建设培养专业建设人才的任务。10月20日 第二机械工业部函教育部并抄送扬州工业学校,决定将扬州工业学校校名改为“华东第二工业学校”。
1955年8月,西安建筑工程学校并入该校,学校更名为“扬州建筑工程学校”。其后,学校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领导。
1958年7月 扬州建筑工程学校划归江苏省领导(省、地双重领导),由省重工业厅主管。同年,8月18日 扬州建筑工程学校改为扬州工业专科学校,并附设中专部,学制三年,暑期起参加全国高校统招。学校设三科5个专业:土木建筑科,设工业与民用建筑、给水排水专业;机械科,设机械制造及其设备专业;化工科,设无机化工专业。
1961年7月扬州工业专科学校改名为扬州农机专科学校。8月省政府决定无锡工专与扬州农机专科学校合并。
1962年7月至8月,常州、南通、盐城、淮阴、新海连等工业专科学校停办,部分师生并入。
1962年9月,恢复“扬州工业专科学校”校名。
1965年9月,学校划归第五机械工业部管理,经国务院批准,升格为“扬州工业学院”。成为苏北、苏中地区唯一一所工科本科院校。
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1966年10月扬州工业学院“造反派”夺取学校领导权,并宣布将该院改名为“红旗工业大学”。
1969年6月第五机械工业部军管会通知,决定将扬州工业学院改办为第五机械工业部5308 厂(第二厂名为曙光仪器厂),扬州工业学院停办。
1972年8月,第五机械工业部决定在原扬州工业学院基础上开办“扬州光学机械学校”,学校与工厂一个领导班子,对外既是学校又是工厂。
1978年10月,学校开办南京工学院扬州地区专科班。
1979年2月28日 为了恢复扬州工业学院,扬州地区行署给省人民政府(79)22号《关于迅速恢复扬州工业学院或工专的报告》。
1980年1月 扬州光机学校的隶属关系划归江苏省领导。
1980年1月,经国务院批准恢复“扬州工业专科学校”,隶属江苏省政府领导。同月,江苏省高教局下发《关于成立扬州工专筹建处的通知》
1981年7月,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扬州工业专科学校。学制三年,规模1200人,设置机械制造,无线电技术,工业与民用建筑,供热与通风等专业,扬州工专实行省与地市双重领导、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。
1985年1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恢复扬州工学院。
1987年12月16日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扬州工学院。
1992年5月,与扬州师范学院、江苏农学院、扬州医学院、扬州水利工程专科学校、江苏商业专业学校,联合组建扬州大学。